《末日:逃课还有这种好处?》第十四章 落幕 免费试读
陆云一开始并没有杀人的打算,即使之前面对的是副将刘和钱观,陆云也没有杀他,但是郎的一枪让陆云决定杀他。
郎韩云不信邪,又连开三枪,都被陆云赤手空拳抓住。
300可以徒手抓子弹,这陆云没想到。
他把子弹轻轻地扔在朗·韩云的脸上,朗·韩云的额头上不停地滚出黄豆大小的汗珠。他支支吾吾地喊道。
“用...同学们!英雄!告诉我你想要什么,我会给你我能给的!”
朗·韩云看上去真像一只饿了五天、见到了骨头的哈巴狗。错了,狗比他可爱!
郎又一把抓住钟的短裙,钟惊叫一声,抓着裙子以免被揭穿。
他把钟推到陆云的怀里,从裤兜里掏出一叠钞票。
“女人!钱!动力!你要什么我都给你!请...不要杀我……”
陆云看着郎韩云的样子,我感到一阵恶心。
他看着脸色苍白的钟把抱在怀里,他不得不说,一个女人,一个生物,有着每个时代的魅力。
钟和岑毓宇对陆云的感情完全不同,
岑毓玉像小荷一样的尖尖的,清纯的,羞涩的,最能勾起男人原始的冲动,而钟则像一只狐狸,一种成熟女人的魅力散落全身。只要她看一眼,男人就会被她的灵魂勾住。
陆云在这方面还是个年轻人,所以他不太敢看钟一眼。如果他不小心掉进美人计,那就万劫不复了,所以一切都得先解决。
他用力捏了一下左手,钟尖叫一声站了起来,捂住后背,惊恐地看着陆云。
你不能吃肉,但你能闻到它吗?
陆云左手握紧又松开。这种感觉,啧啧。
“嗯,你给我什么我都不会感动。我现在有个主意,以一命换一命。我要向你要王雄的命。”
陆云说得轻描淡写。别人看在眼里好像在闲聊。
但如果配合陆云的动作,说他是活阎罗也不为过!
从钟楼的三楼传来不断杀猪的叫声,一直喊到声音变得嘶哑。
伴随着哀嚎,传来皮带抽打皮肉的声音。
陆云的手法很特别。每次他割伤手,当他接触到朗·韩云时,他会立即在皮带前端抬起手。这样,只有皮带前端的一小部分能打到朗韩云。
然而,这样一种古怪的手法恰恰是鞭子文学中最难学的一招。
这一招陆云取名为“提灯挂树”。这个名字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,仅仅是因为动作相似。
提灯吊树的本质就是让受害者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,
众所周知,受力面积越小,压力越大,而陆云就是利用了这个原理。
他用皮带最小的面击打朗·韩云,由于惯性,最外端的力量最大!
最小的面积,最大的力量,朗韩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痛苦!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好处,就是捧灯吊树的招数小,密,不致命。
对于像朗·韩云这样的肥猪来说,他要抽多少次烟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盖住?
陆云小心控制自己的力度,在保证皮带不打断他骨头的情况下,把他的每一块皮都打得血肉模糊。
将近二十分钟过去了,朗韩云的惨叫声逐渐减弱。
毕竟年纪大了,体力跟不上,抽几轮就没气了。
没有人敢呆在钟楼的三楼,好像他比外面那些怪物更可怕。
很多人都跑到楼下去了,宁愿和学生们挤在一起,也不敢在三楼多呆一秒钟看陆云!
经过长时间的折磨,朗韩云几乎成了一个血肉模糊的人,身上几乎没有完整的皮肤。
陆云停下了手,讽刺的说。做了这么多年好人,精神上肉体上被欺负了这么多年,到了该报仇的时候,陆云觉得报仇好像没那么重要了。
在他的身边,此时只剩下抱着尸体,目光呆滞的钟。
他把皮带和警棍扔在钟面前,这毫无意义。
“我有点累了。外面的部队大概要二十分钟才能到。”
陆云丢下这句话,他转过车窗,离开了这里。
钟低头看了看面前的皮带和警棍,冷笑了一声,把它们踢到一边,然后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支装饰豪华的钢笔。
她双手握着笔,身体不停地摇晃着,一步一步走向奄奄一息的朗·韩云。
她跪在朗·韩云面前,又哭又笑,沾满鲜血的双手不停地擦拭着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脸颊。
过了片刻,已经恢复过来的钟低声说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