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月十八号,我周某人出来了》第十七章:社会的阴暗面、潜规则! 免费试读
第十七章:
会议室。
里面坐满了人,不仅有市公安局的骨干,还有静音汪华局长,还有周某。
王导演把周某带到会议室,就是想听听周某有什么话要说。
“我们都抓坏人。我们并不十分了解坏人的心理。作为一个众所周知的坏人,来说说吧。”
不知道是熟悉还是其他原因,王导演也不避讳,直接说周某是坏人。
或者是众所周知的坏人。
听到王的话,其他警察一个个都觉得好笑,但是他们没有笑。
这没什么不好。
就这段时间来看,周某真的是众所周知的坏蛋,人气,啧啧啧,啧啧啧都赶不上大明星。
毫不夸张地说,他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坏人。
听到王说自己是出了名的坏人,周某无奈地撇着嘴说:“人家是良民吗?就算是坏人,那也是曾经,那是过去。”
“好吧,好吧!”
王主任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周某纠缠,说:“说说你的看法!”
周某不高兴地看了一眼王,然后很认真地说:“这件事其实没那么复杂,不过我还是要负一点责任的,因为我在监外说的话,所以才有人冒充我偷车,一个接一个,这让其他偷车贼眼红,也学会了这样偷车,于是就有了一个小时偷十次。
你抓过一个偷车团伙,却没有抓到连续十年偷东西的小偷。在这样的风下,他们当然不敢动,必须要低调到应有的程度。
现在,你把我带到公安局的消息正在网上传播。网友都认为我是十连盗案的肇事者。只要我和你不出面辟谣,这就是一种默认。那么十连盗的肇事者肯定会认为是我替他们背锅,他们也不会低调。
按照这条线的行情,一万五我给他们一辆,也就是十辆电瓶车一万五。
一万五千块钱,在干这行的人手里,用不了多久。
如果连续十年盗窃的肇事者是一个人,最多十天,十天已经是最多了。如果是团伙的话,估计要三五天。
那时候没钱的人肯定还会再犯罪。到那时,没有人会假装陷害他们,你追查起来自然就容易多了。
还有,你不仅要从偷车贼开始,还要从围栏开始。
一般敢收偷来的电瓶车的都有一定的黑背景,店面也不算小,因为店里零食太多了。"
周某一口气说了很多,说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,甚至还给了民政局一些建议。
这几个字中,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卖点。
非常重要。
一般能吃到偷来的电瓶车的店,其实都是背景有点黑,店面实力够的店。
只有这样,店家才有实力把偷来的电瓶车吃掉,然后翻新后重新出售。
这就是为什么一辆偷来的电瓶车,周某会给他算出1500的价格。
而那些小店,他也没有实力翻新。
我也吃不下。
就算被盗的电瓶车真的被收走了,价格也不会很高,就几百块钱。
收到电瓶车后,除了电池有用,其余都是废物。
这就是为什么周某说不是电瓶车的进价,而是拿到手后的售价。
这是社会的阴暗面,是社会的潜规则。
有足够实力的店主,只要低价收购,低价翻新,就能把偷来的车当新车卖。
甚至有些电瓶车,只是换了一把启动钥匙,涂了新漆。
这也是一些新买的车很快就会出现问题的原因。
社会的阴暗面。
现实,就是这样。
王主任听了周某,点了点头,说:“这确实是个解决办法。现在一点痕迹线索都没有。只有这个盗车团伙再次作案,才会有新的线索让我们追查。”
周某:“建议你以西城区为主。”
“为什么?”
银华的潜意识问题,别人也看周某。
为什么把重点放在西城区?
西城区有什么不同吗?
“西城区电瓶车多!”
周某淡淡的回应了一下,没有过多的解释。
他既不是坏人,也不是好人,更不是公安局的人。他今天说得够多了。
另外,他还混吗?
“那就干吧!”
王主任也没多问。他认真的看了周某一眼,说:“要不,你以后一段时间就住我们市公安局吧?”
周某一听,直接拒绝了,说:“不行!”
银华笑着说:“为了更好地配合,就住在民政局吧,因为反正你是这里的主人!”
“同意。”
“是啊,你出去,不会暴露吗?”
“对,对,对,对,留在我们公安局!”
".............."
其他人也是笑脸看着周某。
来公安局不就跟回家一样吗?
现在,我给你这个机会,你可以直接把公安局当成你的家。
“不是不可以!”
周某笑着看着华,一脸刻薄地说:“如果华跟我在一起,我还是愿意住在民政局。”
嗯,周某不这么认为。
“当然可以!”
银华扬起眉毛,看着周某漫不经心的一笑,让周某不寒而栗,急忙说道:“算了,放心吧,我绝对不会暴露自己的。我还是有些隐藏自己的经验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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